《桂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城市主要街道和重点区域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外、窗外、平台、外走廊,不得堆放或者吊挂影响市容、危及安全的物品,不得超出墙体外立面安装防盗窗(网),不得擅自搭建遮阳雨棚。
在城市主要街道和重点区域临街建筑物安装空调、热水器等设施应当符合城市容貌标准。
专家解读:
城市主要街道和重点区域是城市管理的重点和难点,有市民认为,我自家的阳台,想放什么就放什么,防盗窗的安装当然也是以我家安全为先,装得越大越好。对此,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政策法规科负责人告诉记者,《条例》明确规定,城市主要街道和重点区域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外、窗外、平台、外走廊,不得堆放或者吊挂影响市容、危及安全的物品,比如说花盆等容易松动的东西,很容易造成高空坠落,从而危及街上行人的安全。此外,一些市民会在自家阳台、窗外、楼房外墙上悬挂横幅广告、LED广告牌等,这也属于违规行为。防盗窗(网)的安装也要严格遵守规定,不能超出墙体外立面。
违反规定堆放或者吊挂影响市容、危及安全的物品,超出墙体外立面安装防盗窗(网),擅自搭建遮阳雨棚的,将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可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在城市主要街道和重点区域临街建筑物安装空调、热水器等设施也有规定。特别是空调,市城管委接到多起市民投诉,就是因为空调安装高度不够,市民不慎撞碰到而受伤。对此,我市要求在城市主要街道和重点区域临街建筑物空调、热水器室外机、换(排)气扇等设施的底部安装高度要高于地面2米,并且设置在不影响市容的位置上。同时,空调机的冷凝水要接入排水管道,空调要无滴水现象,并保持安全、完好、整洁。
不按规定安装空调、热水器等设施影响市容的,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可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