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是民族的血脉和灵魂,承载着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家园,牵动着每一位百姓对美好生活的愿望。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自2017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标志着我国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是承担公共文化服务的责任主体。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象山区人大常委会牢固树立文化民生意识,把基本文化权益保障放在与教育、卫生等同样重要的位置,把推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作为监督工作重点,以监督、支持促进辖区文化事业发展,夯实提高群众生活质量、提升群众“幸福感”。
今年6月上旬,象山区人大常委会成立专题调研组,对象山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区政府关于推进基层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先后深入到象山区文化馆、南门街道综合文化站,南门街道银锭社区文化室、平山街道凯风社区文化室、银锭社区文化室、二塘乡上銮塘村文化室、北芬村农家书屋、二塘乡综合文化站进行了实地查看。最后代表们各抒己见,为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建言献策。建议区政府要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运行机制、继续加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资金保障力度、切实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文化阵地作用等意见,以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加快实现“幸福宜居新象山”目标。
图为调研组查看区文化部门工作开展档案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