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12日桂林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2014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进一步解放思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加注重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更加注重推动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更加注重推动生态保护和环境综合整治,更加注重推动改善民生,着力推动《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推进桂林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政治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一、加强监督工作,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围绕本市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努力在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水平、增强监督实效上下功夫,推动我市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
1.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共7项。包括: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工作情况、关于开展依法治市工作情况、关于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关于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关于开展民族工作情况以及关于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还将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并提出相应审议意见。
2.加强对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共4项。包括: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市本级决算情况、关于我市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关于我市201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关于2013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进一步加大对部门预算编制执行情况以及政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力度。
3.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共7项。包括: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广西企业职工权益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同时,配合全国人大、自治区人大做好对有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
4.开展视察和专题调研。常委会将对我市城市公交和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情况开展视察,围绕我市农村水利建设情况,加快转变旅游发展方式、推进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以及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开展专题调研。对我市贯彻实施科技进步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以推进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跟踪督查青狮潭水库水质综合治理以及宗教事务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推动有关意见建议落到实处。
5.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按照监督法的规定,认真落实《桂林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依法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切实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
6.加强督办落实工作。认真落实督办工作制度,及时向“一府两院”交办常委会作出的有关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督促“一府两院”认真办理,提高办理效率和质量,按时反馈办理结果。同时,抓好2013年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7.认真做好信访工作。依法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畅通人民群众信访渠道,对人民群众信访反映的合法、合理诉求,及时转交并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围绕全市大局,依法审议和决定重大事项
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使市委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愿,形成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合力。
8.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抓住根本性、全局性和长远性的重大问题,适时做出决议、决定,不断提高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
9.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结合,推进地方政权机关的干部队伍建设,保证地方国家机关有效运转。
三、强化服务保障,支持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
继续完善代表工作,提高保障服务代表履职的工作水平,密切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10.加强代表履职能力培训。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提高议案建议提出质量、审议能力、视察调研能力和收集反映社情民意能力为重点,加强对人大代表的培训,切实提高广大代表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11.认真做好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加大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工作力度,提高办理工作实效。
12.深化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围绕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常委会工作要点,突出主题,丰富形式,开展代表活动,增强活动实效。进一步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组织代表更加全面、更加准确了解社会思想动态和基层群众多元需求,积极建言献策。
13.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通过多种方式,及时为代表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并通过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等,畅通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四、注重与时俱进,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全面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教育,努力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的党员干部队伍,大力推进常委会及其机关的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履职实效。
14.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把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全面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干部的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坚定性和自觉性。
15.加强作风能力建设。根据中央和市委的统一部署,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市委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与群众联系。深入推进机关的组织建设、廉政建设和作风效能建设,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树立人大机关的良好形象。
16.加强机关队伍建设。加强机关干部的业务培训、内外交流,继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服务保障能力。发挥机关党组织作用,建设学习型机关,努力营造积极向上、团结协作、公平公正的良好氛围。
17.加强组织制度建设。按照科学合理、协调有序的原则,进一步理顺常委会、专委会和工作机构之间的关系,努力提高常委会及其机关的整体运行效能。更加自觉地推进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不断提升人大工作科学化水平。
18.加强人大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促进人大监督与舆论监督的有机结合,提高人大工作的透明度,使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参与和监督人大工作。
19.加强工作联系交流。密切与上级人大的联系,加强对县、区人大工作的指导,积极开展与兄弟市人大之间的交流,进一步提升我市人大工作水平。